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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疫情“阻击战”中,市支队克服困难,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非现场监管,利用在线平台、视频监控对主城区医院污染物排放情况、医疗废物转移过程等开展非现场服务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电话警示,督促落实环境管理要求,防范环境风险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疫情就是命令,岗位就是“战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始终坚守岗位、战斗一线,全力以赴守牢疫情期间环境安全底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指出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管,指导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对废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应因地制宜督促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并加强对医疗废水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卫生健康、住房和建设部门要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集中收集、规范处理,达标排放。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督促其加强消毒工作,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同时,要精心指导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做好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处置设施,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为认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防范环境风险,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按照市局疫情防控部署安排,疫情期间,六安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联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局固废科、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分局凝聚合力,加强主城区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置监管,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落实到位。
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住房和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水、城镇污水和废弃物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从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处置,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扩大监管范围、实现城乡覆盖,加强源头分类、妥善处置固废,强化宣传引导、增强防范意识等五个方面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执法人员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局固废科、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分局,在主城区范围内对重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置中心持续开展医疗废物与废水处置专项排查,在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上,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是否规范收集、暂存和转移;是否存在露天堆放、不装袋、不入库或袋口不密封;是否规范消杀等情况。督促重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置中心完善应急预案,做好贮存和交接台账的登记及管理,保障人员、物资和车辆充足,加强防护和消毒举措,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日产日清。
省内各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住房和建设等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落实联防措施,加强工作沟通,做好信息共享,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防控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国省控自动监测设施的作用,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相关应急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定点接治医疗机构等重点区域要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报告,确保及时妥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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